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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39名律师被清理“出局”
作者: 佚名 来源: 网络 更新时间: 2008-9-2 10:34:19
8月27日,记者从安徽省司法厅获悉,该厅强化律师行业准入审查,将39名不具备执业资质的律师清理出律师行业,以纯洁律师队伍,进一步规范和强化对律师执业准入的管理。
根据《律师法》相关规定,担任专职执业律师必须要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工作关系,不得兼职。近一段时间,有关律师执业资质不符合条件的投诉问题明显上升,损害了律师队伍的声誉,妨碍了律师管理和律师服务市场的正常秩序。省司法厅针对这一情况,结合律师年检注册工作,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律师执业资质清理检查工作。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采取学习动员、审查甄别、填写登记表等方式,对全省4004名执业律师(公职、公司律师除外)进行专项资质审查清理,其中39人因不具备执业资质而被清理出律师队伍。
据了解,前不久省司法厅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工作的意见,严把律师准入关,建立行业退出机制。意见强化了律师事务所的管理责任,对于律师事务所为申请律师执业人员提供虚假执业资质证明材料的,司法行政机关应依据《律师法》及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实行申请人员执业资质承诺制,申请人以欺诈、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一经发现,要注销执业证书,并对申请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根据《律师法》相关规定,担任专职执业律师必须要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工作关系,不得兼职。近一段时间,有关律师执业资质不符合条件的投诉问题明显上升,损害了律师队伍的声誉,妨碍了律师管理和律师服务市场的正常秩序。省司法厅针对这一情况,结合律师年检注册工作,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律师执业资质清理检查工作。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采取学习动员、审查甄别、填写登记表等方式,对全省4004名执业律师(公职、公司律师除外)进行专项资质审查清理,其中39人因不具备执业资质而被清理出律师队伍。
据了解,前不久省司法厅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工作的意见,严把律师准入关,建立行业退出机制。意见强化了律师事务所的管理责任,对于律师事务所为申请律师执业人员提供虚假执业资质证明材料的,司法行政机关应依据《律师法》及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实行申请人员执业资质承诺制,申请人以欺诈、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一经发现,要注销执业证书,并对申请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