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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警执法应有更明确的法律依据
作者: 佚名 来源: 网络 更新时间: 2008-9-19 16:34:58
南阳市民任超奇得到了一张1900元的罚单,原因是“电脑上复制下载有一部淫秽视频”。任先生表示将申请行政复议。这部视频是他从网上下载的,既没有传播,也没有让别人看。
网警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公共信息网络和国际互联网的安全保护工作,依法查处针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和利用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违法犯罪的案件。说白了,是负责网络安全、惩治网络犯罪的警察。
公民的个人电脑应该受到隐私权的保护,没有犯罪嫌疑证据、没有搜查证,警察似乎无权检查个人电脑。当年夫妻家中看黄片有警察闯入扫黄的新闻引起大讨论,今次个人电脑中存有淫秽视频被罚款,这都象征着警察可以随时以检查违法行为为由介入公民的个人生活。当然,如果有法律对此明文规定,公民自然应当服从法律制约,但现有的网络安全管理标准,似乎没有提供足够依据。
任先生的电脑中存有一部淫秽视频,这似乎是现有的惟一“违法证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中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国际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内容。这“查阅”,可否与“下载”替换?进一步说,个人在线观看算不算违法?目前找不到明确答案。
现在,私自看一点“带颜色”的视频,已经算不得是耸人听闻的事情。这与公众的经验和道德观有关,但似乎并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支持或否认这种结论。我们能够找到的,还是一个十余年前的文件。面对当今复杂的网络现实,与网络相关的法律条文显得过于言简意赅。公众舆论绝不能取代法律。有关网络的法律法规,应该尽快得到补充和修正。如果此次任先生得到的最终答案是不管传播与否,个人均不得从互联网下载、储存淫秽视频及相关内容,那么全国网友,请尽快自查,千万不要因此而惹祸上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