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中国快律网-> 成功案例
医疗事故再伤眼,快律网助患者讨回40万赔偿
作者: 佚名 来源: 网络 更新时间: 2008-8-7 10:36:10
丁某某是先天性眼部疾病患者,患有先天性白内障、先天性无虹膜。去年9月,丁某去西安某医院实施左眼白内障吸出带虹膜人工晶体植入手术。不料术后丁视力不但没有提高反而急剧下降,后到多家医院治疗均未好转。经陕西省医学会鉴定认为:医方的医疗行为与患者现状有直接的因果关系,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已构成二级乙等医疗事故。
丁某的视力每况愈下,终于按奈不住心中的郁闷,通过快律网迅速联系到了西安市的潘律师,将医院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各种损失高达近50万元。
潘律师着重强调了陕西医学会的鉴定结论,认为某医院由于自身医术不精,在医治过程中出现过错,应承担丁某视力几乎失明的全部责任。
经过辩论,法庭采信了丁某和潘律师的意见,支持了丁某90%的诉讼请求,赔偿金额高达40万元。
巨款不能买回光明,却赢回了丁某渴望的公平。丁某告诉快律网的回访人员:“没有你们的优质服务,我们患者距离公平的医疗环境只会越来越远。”
本爱代理费优惠百分之十。
丁某的视力每况愈下,终于按奈不住心中的郁闷,通过快律网迅速联系到了西安市的潘律师,将医院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各种损失高达近50万元。
潘律师着重强调了陕西医学会的鉴定结论,认为某医院由于自身医术不精,在医治过程中出现过错,应承担丁某视力几乎失明的全部责任。
经过辩论,法庭采信了丁某和潘律师的意见,支持了丁某90%的诉讼请求,赔偿金额高达40万元。
巨款不能买回光明,却赢回了丁某渴望的公平。丁某告诉快律网的回访人员:“没有你们的优质服务,我们患者距离公平的医疗环境只会越来越远。”
本爱代理费优惠百分之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