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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身不成反受伤,维权案找快律网
作者: 佚名 来源: 网络 更新时间: 2008-8-6 10:41:46
18岁的小超酷爱空手道运动,希望通过学习能够强身健体,不料却引来了身体上的痛苦和一场扰人的官司。
小超是XX公司下属传统空手道馆的学员。2007年8月6日晚上,她在教练的训练下热身完,按教练的安排作实战练习。她说,开始她与另一女学员作对抗练习,后又与本馆教练进行练习。后来教练又要求她,与不属本馆邱教练进行对抗练习,原打算不想与邱教练练习的她,只能硬着头皮摆好架式应招,却一下子被邱教练抓住右脚拎了起来,人在空中翻转后被重重地摔倒在地,顿时觉得疼痛难忍,右脚站立不起来。次日,她在家人的陪同下就医得知右脚已骨折,经住院手术打入钢钉,已花去数千元,日后还需拔除钢钉再行手术。
忍受着身体疼痛的小超,希望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作为消费者的权益,平时经常接触网络的她想起快律网能够提供律师主动联系的便捷服务,于是轻点鼠标,不到10分钟,在沪消费维权领域有丰富经验的丁律师就给她打去了电话。
诉讼中,律师强调,小超是支付了费用,来空手道馆习武的学员,在训练中遭受侵害,XX公司和邱教练俩被告理应履行赔偿责任。小超还向法院提供了一份,于2007年11月20日16时56分录下的对话录音。该证据证明,交涉中邱某承认弄伤了小超的右脚,还认为自己是客串,该负应有的责任。但道馆不肯承担责任,且双方的赔偿距离太大,声称希望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丁律师表示,这是道馆对消费者的态度恶劣的表现。
经过法庭调解,近日。双方最终达成调节意向,由XX公司支付小超9000元;邱某自愿补偿小超6000元,上述钱款均已当庭给付结清。
小超说自己平时喜欢上网,快律网的服务早有耳闻,没想到服务这么快,律师的服务也很出色,网络爱好这次帮了自己大忙。
本案代理费优惠百分之十。
小超是XX公司下属传统空手道馆的学员。2007年8月6日晚上,她在教练的训练下热身完,按教练的安排作实战练习。她说,开始她与另一女学员作对抗练习,后又与本馆教练进行练习。后来教练又要求她,与不属本馆邱教练进行对抗练习,原打算不想与邱教练练习的她,只能硬着头皮摆好架式应招,却一下子被邱教练抓住右脚拎了起来,人在空中翻转后被重重地摔倒在地,顿时觉得疼痛难忍,右脚站立不起来。次日,她在家人的陪同下就医得知右脚已骨折,经住院手术打入钢钉,已花去数千元,日后还需拔除钢钉再行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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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中,律师强调,小超是支付了费用,来空手道馆习武的学员,在训练中遭受侵害,XX公司和邱教练俩被告理应履行赔偿责任。小超还向法院提供了一份,于2007年11月20日16时56分录下的对话录音。该证据证明,交涉中邱某承认弄伤了小超的右脚,还认为自己是客串,该负应有的责任。但道馆不肯承担责任,且双方的赔偿距离太大,声称希望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丁律师表示,这是道馆对消费者的态度恶劣的表现。
经过法庭调解,近日。双方最终达成调节意向,由XX公司支付小超9000元;邱某自愿补偿小超6000元,上述钱款均已当庭给付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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