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群众的维权者——记康桥律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王爱律师

王爱律师,女,1968年生人,华东政法学院法学学士,南开大学法律硕士。农工民主党党员。现任康桥律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
社会职务:现任山东省青年联合会委员,山东省社会新阶层知识分子联谊会理事,济南市仲裁委仲裁员。
荣誉:济南市“十佳律师”,济南市“巾帼建功标兵”,济南市“三八”红旗手、济南市“综合治理先进个人”。2005年被评为“山东省优秀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2006年11月,作为中国青年代表团唯一一名女律师成功访问印度,并受到胡锦涛主席的接见。
主要事迹:
妇女群众的维权者
作为一名女性律师,为妇女群众提供法律帮助一直是王律师不懈坚持的追求。
“她是我们母子的恩人”,下岗职工张红伟这样评价王律师。2005年5月,张红伟的丈夫被杀害,剩下张红伟带着8岁的儿子,跟着年迈的公婆生活,一时陷入困苦之中。在好心人的指点下,她找到了王爱律师。看到困苦的被害人,王爱律师当即决定免费为其代理。经过艰难的工作,最终使被害人获得了20万元的赔偿款。张红伟拿出其中的1万元,硬要塞给王律师,被王律师拒绝。
面对女性罪犯,王爱律师注重根据事实和法律为被告人获得公正的判决。今年4月,山东省法律援助中心要求康桥律师所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人范荣贞提供法律援助,王爱律师看到是女性罪犯,十分重视,多次组织律师对本案进行研究,指导律师办案。经过细致的查阅卷宗,提出了原审判决罪名不当、上诉人罪不致死的辩护意见,被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采纳,后改判上诉人范荣贞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范荣贞及家人流下了感激的泪水,法律援助中心的领导也给予了高度评价。
福利院的女律师
济南市福利院是王律师较早的顾问单位。在济南市“巾帼建功标兵”颁奖大会上,王律师认识了福利院的女院长李慧琴,了解到福利院工作的重要性及对法律的需求,于是决定为福利院担任法律顾问。为了解决福利院职工宿舍楼相邻权侵权纠纷,王律师跑规划局了解情况,请法官来现场勘验,并且多次与技术人员现场测量,最终说服了原告,案件得以协调解决,使职工们顺利住进了新房,大大提高了他们为福利院老人与孩子们的积极性,李院长非常感动,共同的追求使她与王律师成为好朋友。
每次去福利院,王律师都去看望老人和孩子们。尤其是那些残疾的孩子们,使作为母亲的王律师十分挂心,每次她为他们带好吃的,带好玩的,并与李院长谈论他们的治疗与学习,提些好的建议。
从担任福利院法律顾问开始,王律师爱上了社会公益事业。为资助品学兼优的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王律师提议在山东大学法学院建立康桥律师基金,奖励优秀的学生,资助贫困的学生。此项工作已基本磋商好,预计春节前后完成设立工作。
王律师还积极响应司法厅、律协的号召,不仅自己为灾区、贫困地区多次捐款捐物,并带动所里的律师参与。
王律师带领康桥律师积极为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供水、供热及公交等社会公用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大量的法律服务,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
农民的好女儿
从沂蒙山区考进上海华东政法学院,后又考入南开大学读法律硕士,但在王律师心里,始终没有忘记养育自己的朴实的农民兄弟姐妹,同情他们的弱势地位,用法律武器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王律师曾接收沂源县郑家庄六十余户农民(妇女人数占到一半)告三岔乡政府和沂源县税务局非法收取农林特产税一案。乡政府为收取农林特产税,组织税务、公安、司法等部门联合行动,从农民家里牵猪羊、拉粮食,引起了农民群众的强烈不满,愤然向沂源县法院提起诉讼。王律师接案后,仔细查阅了国务院的相关文件,在细致调查取证的基础上,多次与合议庭沟通意见,但因为被告的特殊性,法院的压力较大,此案迟迟未能开庭。于是,王律师一方面向省法院行政庭反映情况,希望省法院对此案给予关注,另一方面,向《道德与法制》求助,希望给予新闻监督。通过多方努力,三岔乡政府与沂源县税务局纠正了自己的错误,并将从农民手中拉走的东西予以返还。最终保护了农民的权益。
爱提建议的女律师
从担任槐荫区政协委员开始,王律师便十分投入地参政议政、建言献策。记得是在99年度区政协年会上,面对区委区政府的领导,面对全体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王律师做了《依法行政,促进政府工作改革》的报告,受到了与会领导、代表及委员的高度评价,也使作为年轻女律师的王律师倍感自豪,自此开始,王律师多次提出议案,为民主与法治进程建言献策。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颁布后,王律师为农工党省委起草了贯彻实施该法的建议;为促进医疗改革,解决好医疗事故,王律师参与了农工民主党召集的医药卫生界座谈会,提出了多项建议,受到高度评价并被采纳。
国企改革的法律卫士
国有企业改制是我国的一项重要决策。王律师与其他合伙人一道,带领康桥所律师为山东省企改办及后来成立的省国资委提供了大量的法律服务。尤其是省属企业的清产核资工作,正赶上2005年春节,时间紧、任务重,王律师经常带领项目组律师加班加点工作,常常工作到晚上十一、二点。
有一次,因为一个破产案件,一位律师因为快过春节了,不想出差调查,便根据经验作出了已破产立案,无财产清偿的结论,被王律师审查出来,王律师没有批评,而是带着这位律师一起去了潍坊法院了解情况。当赶到法院,王律师说明来意时,经办法官十分感动:一位高级律师,一位女律师,为了落实一个小问题,为了带好一名律师,为了确保国有资产清产核资的准确性,在年二十八出差工作!经办法官顺利配合取到了案件材料,那位律师也深受感动,他说:“王老师,我错了,我知道怎样才能做一名好律师了!”
聊城蓝天热电厂是济南市公用事业局下属公司投资的一家热电厂,因为各种原因,该厂无法再继续投资,项目停滞,国有资产面临损失。为处置该厂资产及债务,收回国有资产投资,王律师与相关人员组成了谈判组,与韩国CJ集团、聊城开发区管委会进行了五个多月的艰苦谈判,王律师作为主谈,在谈判桌上睿智、幽默、柔中带刚的谈判风格给谈判各方留下了美好的印象。在一轮谈判后的晚宴上,韩方代表朴先生给王律师敬酒时说,“王律师,看来我得换律师了,我得聘请一名与您水平接近的律师,这样谈判才会更顺利!”果然,在下一轮谈判时,韩方换了两名上海律师。该项目谈判十分艰难,有时从上午九点,一直谈到晚上十点,谈完后,中方谈判组还要交流第二天谈判的对策,常常讨论到十二点。王律师在谈判中的主谈地位决定了她的压力很大,但她始终微笑面对困难,直到合同成功签署, 王律师才真正松了一口气。
荣誉,属于康桥
文明执业、荣誉胜过利益,是王律师个人,也是她所在的康桥所全体律师的执业追求。执业十几年,王律师无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行为,而康桥所也未出现任何违纪行为。王律师获得了许多荣誉称号,但她最欣慰的还是康桥所所取得的荣誉:
2004年,被评为“山东省文明单位”,2005年被评为“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 2006年,被评为全国法律服务业十大法律品牌!
康桥所的三年三大步,这就是给王律师辛勤付出的最高奖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