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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逃债,百万资产三万卖;求快律,债权顺利得实现
作者: 佚名 来源: 网络 更新时间: 2008-8-28 15:51:44
卢某和她的同事五人是重庆某公司的工人,2001年至04年,公司合计拖欠他们五人工资、集资款、押金和养老保险金及某钢铁公司债务共计120余万元,这些债务05年由劳动仲裁委员会裁决和法院判决确定,然而公司依旧迟迟不予履行。07年,该五人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不料法院查明,该公司仅剩的主要资产:价值近100万元的房产,已经被公司以仅3.5万元转让给了李某,而这处房产经房产部门评估,价值97万余元。
卢某明白这是原公司彻底的欺骗和逃避债务,五人合计打算将原公司和李某告上法庭,她通过网络搜索,找到了中国快律网,下了一份订单。十分钟内,重庆当地的曾律师就联系上了她。曾律师推荐从房产合同的效力入手,起诉撤销这笔房屋买卖,卢某认同了这个方案,并与其余四人联系准备起诉的事宜。
08年三月,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院审理认为,某公司将近百万元的房地产以3.5万元出售,系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出售。该房地产出售后,某公司已没有财产可执行,导致卢某等五人以及某钢铁公司120万元债权无法兑现,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而李某作为受让人,明知被告某公司拖欠他人巨额债务,并可预见其受让被告的房地产会对他人的权利造成侵害,其受让行为并非善意。某公司转让房地产的行为,应予撤销。某公司与李某签定的房地产协议,自始无效。
卢某十分高兴,这样一来就有了足够的标的执行自己的债权了,卢某说:“快律网的服务真的是很适合,很贴心。”
本案代理费优惠百分之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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