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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撒野代价重,快律相助告酒鬼
作者: 佚名 来源: 网络 更新时间: 2008-8-21 16:01:16
2008年3月20日晚9时许,巴东某宾馆厨师向某下班后,在另一宾馆门口等候其在该处结算工资的朋友时,被醉酒的田某无故致伤右眼。向某当即报警,巴东县公安局调查后,决定给予田某行政拘留7日并处罚款200元的处罚。向某受伤后在巴东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4天,后在该县卫生室接受门诊治疗。
向某一肚子的委屈,身体受了疼痛不说,医疗费还花出去不少。朋友提醒他,打官司呗。可是向某做饭在行,法律可是一窍不通,连怎么找律师都不清楚。有天上网时候,他想起这事,就顺手搜索了一下,来到了中国快律网,友好的界面和细致的分类让他感到十分方便,不一会,就下好了一张订单。原本以为在家等个两天才会有消息,不料十分钟刚过,家里的电话就响了起来,湖北的付律师给他打来电话询问案情了!
经过几次沟通,付律师认为此案完全可以走诉讼程序,于是向某于5月初将田某告上了法院。法院认为,公民享有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禁止他人非法对其进行侵犯。田某醉酒后无故对向某进行殴打,具有明显过错,已构成侵权,应依法就其行为给向某造成的损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法院据此判决田某赔偿向某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2683.63元,并限判决生效后10日内付清。
自己的权益受到了法律实实在在的保护,向某很高兴:“是快律网给了我自己这份信心,谢谢你们。”
本案代理费优惠百分之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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