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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前夫不管女儿死活,快律助离异母亲讨偿
作者: 佚名 来源: 网络 更新时间: 2008-8-21 15:42:56
2006年8月,张丽(化名)的父母离婚,6岁的张丽由母亲抚养,父亲每月承担100元抚养费。今年3月,张丽因营养不良住院,共花去医疗费2000余元。张丽的母亲离婚后一直没有固定工作,生活十分困难。张丽出院后,张丽的母亲多次找到张丽的父亲要求双方共同承担孩子的医疗费用,但张丽的父亲坚持不予承担该笔费用。
眼看母女两人的生活越来越窘迫,张丽的母亲只得打算向法院提起诉讼。她通过搜索找到了快律网的客服电话,对律师提出了包括低收费在内的一系列要求,快律网进过细心匹配,为其推荐了在黑省当地经常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刘律师。刘律师听说她们母女的遭遇后十分同情,表示应该通过诉讼解决医疗费用的问题。5月,该案进入诉讼程序。
法院审理后认为,父母虽然离了婚,但他们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义务是均等的,为了保证子女的健康成长,未亲自抚养子女的一方有义务满足子女增加抚养费的要求,遂判决张丽父亲分担一半医疗费。
判决下来后,张丽的母亲十分感激和欣慰:“要不是快律网,我们母女就快要露宿街头了啊……太谢谢了。”
本案代理费优惠百分之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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