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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电梯成噪音污染,女士求助快律索赔成功
作者: 佚名 来源: 网络 更新时间: 2008-8-18 10:19:49
张女士购买了朝阳区的一套中高档小区的8层房屋,本以为可以享受优质的新居生活,不料该楼的电梯间位于张女士房屋大卧室北侧,每天晚上,嗡嗡的电梯运行的噪音导致其无法正常睡眠,市场半夜惊醒或者压根睡不着,严重影响正常工作和生活,并出现长期头疼、精神不振的症状。经北京市朝阳区环境保护检测站对张女士大卧室内的电梯噪音强度进行检测,结果现实22:00-23:00两台电梯同时运行时实测噪音值为35.2分贝,背景噪音值30.0分贝,均超出了国家规定的标准。
近日,张女士终于忍无可忍,通过快律网在十分钟内找到了来自朝阳区的李律师为其代理,向法院提起了诉讼,把小区开发商告上了法庭。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开发公司作为该处房屋的开发商,负有维护电梯正常运行使之不对他人正常生活产生妨碍的义务,并应承担因电梯噪音给他人造成损害产生的赔偿责任。张女士居住的房屋经环保检测部门检测因电梯允许产生的噪声超标,由此给张女士造成的损害,开发公司应当赔偿。法院考虑侵害时间的长短、侵害的强度、张女士的年龄及健康状况,同时参考了开发公司的过错程度等因素,酌定开发公司赔偿张女士精神抚慰金6300元。
张女士希望开发商能真正重视她的健康,通过合理的改建减轻她卧室的噪音:“快律网让开发商终于意识到该如何对待我的诉求了。”
本案代理费优惠百分之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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