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找律所
找律师
预订律师
找客户
在线咨询
信用评价
法律社区
帮助中心
关于我们
全国统一预订律师热线:400-700-5650
短信预订:13691565566
推荐文章
什么情况下,人民法院可...
举证期限
减刑裁定的管辖
企业所得税
契税
最热评论
暂时没有评论
您现在的位置:中国快律网-> 法律知识
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必须载明哪些事项?
作者: 维权365 来源: 网络 更新时间: 2008-8-15 17:33:40
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当事人基本情况和车辆牌号、类型;(二)违法事实和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依据;(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四)当事人签名;(五)交通警察签名或者盖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盖章;(六)填发的日期。
我要评论
查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