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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你辩护——记北京隆安律师事务所李京生律师
作者: 佚名 来源: 网络 更新时间: 2008-7-25 17:11:45
李京生,京城著名律师,下过乡、当过兵,1979年考入北京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和硕士学位;1989年至1991年赴美国华盛顿Georgetown大学法律中心作访问学者,研修美国法律。
李京生律师自1975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曾在基层法院和最高法院做审判工作,并曾任最高人民法院任建新的秘书等职。1988年至1992年攻读中国高级法官培训中心行政法研究生,师从北京大学副校长、行政法学教授罗豪才(后任最高法院副院长、现任全国政协副主席)。李京生律师曾兼任北京仲裁委员会和威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现兼任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调解中心调解员。李京生在法院和仲裁委员会工作期间办理过大量各类案件,有丰富的审判工作和仲裁工作经验,熟悉各类诉讼程序、仲裁程序和法律实体规定。
李京生律师从事法律工作二十余年,在担任法官和律师的过程中,办理了大量重大、复杂、疑难案件,有深厚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李京生律师擅长涉外经济和知识产权法律业务,而且较早涉足IT法律领域,曾任或者现任东方集团卫星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中元金融数据网络有限公司、金硅联合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太维资讯有限公司、迈世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易东东(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点击科技有限公司等多家ISP、ICP和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赛组织委员会的常年法律顾问,并为海信“8341防火墙”全球攻击检测提供法律意见。
李京生律师有较深厚的法学理论水平和理论研究能力,曾发表多篇学术论文,并与人合作主编大型法律工具书,内容涉及合同法、行政法、行政合同等。李京生与他人合著《期货交易理论与实践》一书、主编并参与撰写《期货法前沿问题案例研究》,李京生律师代理的一些案件的代理词被选入《全国大案名案辩护词代理词精选》和《雄辩之魅——中国名律师办案实录》。李京生律师还著有《我为你辩护》(人民文学出版社)一书。
李京生律师是中国法学会会员,曾任北京市律师协会证券期货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现任北京市律师协会奥运与文体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主任,并被聘为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调解中心调解员,北京九州世初知识产权鉴定中心专家。
李京生是一位非常儒雅的律师。和他谈话,即便陌生人,也不会感到紧张——他是一个很平和的人。这样一个平和的人,却擅长诉讼业务,为很多知名企业和人士提供过诉讼代理服务。他在自己的书中这样写到:“我立志,既然是自己选定的职业,当律师就要当一个称职的律师。何谓‘称职的律师?’我开始时认为,一个敬业的律师就是称职的律师。但是后来慢慢体会到,敬业仅仅是作为一个律师最基本的素质,而不是全部素质。法庭才是诉讼律师素质集中体现和充分发挥的重要场所,要在法庭上发挥得淋漓尽致,就必须在庭下做大量艰苦细致的调查、分析、研究工作。同时,律师的工作不仅仅是诉讼,甚至现在主要的不是诉讼。在各种诉讼、非诉讼的法律服务工作中,要求律师具有多方面的综合素质。
英国法官帕里在其所著的《辩护律师的七大素质》一书中,将律师的素质依次排列为:诚实、勇敢、勤奋、幽默、雄辩、判断力、友谊。律师首先是人、他应当具有作为一个普通人应当具有的基本素质。因此谈到律师的素质、应当强调那些律师所特有的和必需的素质。所以除了‘幽默’和‘友谊’,我同意帕里法官关于律师应当具有‘诚实、勇敢、勤奋、雄辩、判断力’素质的论断。除此以外,我认为律师的素质还应当增加‘经验’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等。
毫无疑问,一个称职的律师不仅要具有广博的法律知识,还应当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可以说,四年法律本科的二三十门法律专业课程的学习,加上全国律师考试(现在已经改成统一司法考试),已经奠定了一名律师执业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基础。但是如果不经过一定时间的实践,一个律师还无法将其所学的法律知识融会贯通,运用于他所承接的法律业务当中。一个刚刚出道的律师与一个成熟律师在法律知识上可能没有多大的差别,他们的差别就在于经验,就在于将所学的知识运用于纷繁复杂的事务的能力,就像一位刚刚从医学院毕业的实习医生与一位医术高超的医生之间的差别一样。律师是法律综合人才,不像法官、检察官、法学教授等其他法律人士专业性那么强。律师既是一个专业性行业,同时更是一个经验性行业。
律师还必须具备解决问题的能力。像医生看病是治愈病人肉体上的伤痛一样,律师的职责是帮助客户解决他们在社会关系上出现的纷争。客户是因为有了以他们自己甚至包括对方当事人在内的能力都解决不了的问题才来找律师的。可以说,凡是到了律师手里的问题,特别是涉及诉讼或者仲裁的问题都是棘手的问题。每一件案子都是一个大麻烦。律师的作用不只是将委托人的问题,并且在解决问题时最大限度地维护和实现委托人的利益。
从本质上说,律师的思考方式是从矛盾的对立中寻找出折中的解决办法。争端必须要解决,这是客户委托你的初衷。解决争端,才是委托人的最大利益。只有解决了争端,才能给争端的当事人双方以及他们的亲友同时和一切受到影响波及的人们带来和平和安宁。因此律师的作用是解决争端,而不是扩大事态,搅浑水,利用别人的争端去表现自己的存在,坐收渔人之利。
解决争端可以通过对抗的形式,但不一定非要通过对抗的形式,‘不战而屈人之兵’或者‘化干戈为玉帛’才是更高层次解决争端的形式。”
执业十年,对如何做一个称职的律师有了一点体会。但也只是明确了努力的方向。做一个敬业律师是我的一生的追求。律师前辈张思之先生曾说过:“优秀律师应当具有——哲人的智慧,诗人的激情,法学家的素养,政治家的立场:四者统一于科学的使命和职业良心与社会正义之中。目前我们奇缺而又至关重要的是哲人。”
李京生律师自1975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曾在基层法院和最高法院做审判工作,并曾任最高人民法院任建新的秘书等职。1988年至1992年攻读中国高级法官培训中心行政法研究生,师从北京大学副校长、行政法学教授罗豪才(后任最高法院副院长、现任全国政协副主席)。李京生律师曾兼任北京仲裁委员会和威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现兼任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调解中心调解员。李京生在法院和仲裁委员会工作期间办理过大量各类案件,有丰富的审判工作和仲裁工作经验,熟悉各类诉讼程序、仲裁程序和法律实体规定。
李京生律师从事法律工作二十余年,在担任法官和律师的过程中,办理了大量重大、复杂、疑难案件,有深厚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李京生律师擅长涉外经济和知识产权法律业务,而且较早涉足IT法律领域,曾任或者现任东方集团卫星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中元金融数据网络有限公司、金硅联合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太维资讯有限公司、迈世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易东东(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点击科技有限公司等多家ISP、ICP和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赛组织委员会的常年法律顾问,并为海信“8341防火墙”全球攻击检测提供法律意见。
李京生律师有较深厚的法学理论水平和理论研究能力,曾发表多篇学术论文,并与人合作主编大型法律工具书,内容涉及合同法、行政法、行政合同等。李京生与他人合著《期货交易理论与实践》一书、主编并参与撰写《期货法前沿问题案例研究》,李京生律师代理的一些案件的代理词被选入《全国大案名案辩护词代理词精选》和《雄辩之魅——中国名律师办案实录》。李京生律师还著有《我为你辩护》(人民文学出版社)一书。
李京生律师是中国法学会会员,曾任北京市律师协会证券期货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现任北京市律师协会奥运与文体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主任,并被聘为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调解中心调解员,北京九州世初知识产权鉴定中心专家。
李京生是一位非常儒雅的律师。和他谈话,即便陌生人,也不会感到紧张——他是一个很平和的人。这样一个平和的人,却擅长诉讼业务,为很多知名企业和人士提供过诉讼代理服务。他在自己的书中这样写到:“我立志,既然是自己选定的职业,当律师就要当一个称职的律师。何谓‘称职的律师?’我开始时认为,一个敬业的律师就是称职的律师。但是后来慢慢体会到,敬业仅仅是作为一个律师最基本的素质,而不是全部素质。法庭才是诉讼律师素质集中体现和充分发挥的重要场所,要在法庭上发挥得淋漓尽致,就必须在庭下做大量艰苦细致的调查、分析、研究工作。同时,律师的工作不仅仅是诉讼,甚至现在主要的不是诉讼。在各种诉讼、非诉讼的法律服务工作中,要求律师具有多方面的综合素质。
英国法官帕里在其所著的《辩护律师的七大素质》一书中,将律师的素质依次排列为:诚实、勇敢、勤奋、幽默、雄辩、判断力、友谊。律师首先是人、他应当具有作为一个普通人应当具有的基本素质。因此谈到律师的素质、应当强调那些律师所特有的和必需的素质。所以除了‘幽默’和‘友谊’,我同意帕里法官关于律师应当具有‘诚实、勇敢、勤奋、雄辩、判断力’素质的论断。除此以外,我认为律师的素质还应当增加‘经验’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等。
毫无疑问,一个称职的律师不仅要具有广博的法律知识,还应当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可以说,四年法律本科的二三十门法律专业课程的学习,加上全国律师考试(现在已经改成统一司法考试),已经奠定了一名律师执业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基础。但是如果不经过一定时间的实践,一个律师还无法将其所学的法律知识融会贯通,运用于他所承接的法律业务当中。一个刚刚出道的律师与一个成熟律师在法律知识上可能没有多大的差别,他们的差别就在于经验,就在于将所学的知识运用于纷繁复杂的事务的能力,就像一位刚刚从医学院毕业的实习医生与一位医术高超的医生之间的差别一样。律师是法律综合人才,不像法官、检察官、法学教授等其他法律人士专业性那么强。律师既是一个专业性行业,同时更是一个经验性行业。
律师还必须具备解决问题的能力。像医生看病是治愈病人肉体上的伤痛一样,律师的职责是帮助客户解决他们在社会关系上出现的纷争。客户是因为有了以他们自己甚至包括对方当事人在内的能力都解决不了的问题才来找律师的。可以说,凡是到了律师手里的问题,特别是涉及诉讼或者仲裁的问题都是棘手的问题。每一件案子都是一个大麻烦。律师的作用不只是将委托人的问题,并且在解决问题时最大限度地维护和实现委托人的利益。
从本质上说,律师的思考方式是从矛盾的对立中寻找出折中的解决办法。争端必须要解决,这是客户委托你的初衷。解决争端,才是委托人的最大利益。只有解决了争端,才能给争端的当事人双方以及他们的亲友同时和一切受到影响波及的人们带来和平和安宁。因此律师的作用是解决争端,而不是扩大事态,搅浑水,利用别人的争端去表现自己的存在,坐收渔人之利。
解决争端可以通过对抗的形式,但不一定非要通过对抗的形式,‘不战而屈人之兵’或者‘化干戈为玉帛’才是更高层次解决争端的形式。”
执业十年,对如何做一个称职的律师有了一点体会。但也只是明确了努力的方向。做一个敬业律师是我的一生的追求。律师前辈张思之先生曾说过:“优秀律师应当具有——哲人的智慧,诗人的激情,法学家的素养,政治家的立场:四者统一于科学的使命和职业良心与社会正义之中。目前我们奇缺而又至关重要的是哲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