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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中国快律网帮助了我们全家
作者: 佚名 来源: 网络 更新时间: 2008-7-1 10:20:39
2007年12月15日下午5时,方五福在从玉山前往上饶市途中遇见在等客车去上饶的好友李艺,便好心邀请李艺坐其摩托车前住。行至广丰县湖蚌乡一石桥时,由于天黑能见度低,方五福误以为会和桥栏相撞,便紧急刹车,导致李艺从摩托车上摔下,当场死亡,方五福自己也身受重伤。事故发生后,经交警部门认定,方五福应对该起事故负全部责任。但方五福以自己也受重伤,而且让李艺搭车是好心、无偿为由,拒不赔偿。李艺的父亲随即诉至法院。李艺的父亲经人介绍通过中国快律网聘请了十分有经验的白律师代理此案,白律师对本案十分重视,积极开展调查取证等相关工作。
法院认为,虽然方五福是好心捎带李艺,但这并不能否定是由于方五福违规驾驶,造成李艺死亡的事实,方五福的辩解理由不能成立,其应承担赔偿责任。法院一审判决被告方五福赔偿原告损失71148元。
原告李艺的父亲表示:“对判决结果满意,虽然我失去了儿子失去了家庭经济的来源,但是感谢中国快律网为我们赢得赔偿,帮助了我们全家,对中国快律网和白律师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十分满意!”
本案代理费优惠百分之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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