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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泼妇门案”金莎上诉(图)
作者: 陈俊杰 祝茜 来源: 新京报 更新时间: 2008-6-27 15:10:15

资料图
“莎斯名誉案”再次拉开新的战幕。东城法院一审败诉后,金莎委托律师近日向北京第二中级法院提起上诉。
6月18日,东城法院认为歌手金莎撰写的两篇博文和一篇日记所载明的,歌手斯琴格日乐辱骂金莎的内容失实,文章对斯琴格日乐人格造成贬损,判决金莎删除涉案文章、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1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金莎代理人当庭表示上诉。
在上诉状中,她提出3点上诉理由:自己不在东城区居住,也没有在东城区实施侵权行为,该侵权结果地亦不在东城,故东城法院没有管辖权;法院认定博文基本内容失实是不客观的,“泼妇”、“看心理医生”等内容只是客观反映了当天晚上的事实;有证人能证明斯琴格日乐在纠纷中存在过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