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中国快律网-> 成功案例
谢谢中国快律网!受人滴水之恩,应以涌泉相报!
作者: 佚名 来源: 网络 更新时间: 2008-5-8 15:46:27
张某借给被告李某5万元,约好在两个月内还款,因双方是非常要好的朋友,所以借款时未打借条。借款期满后李某并未如期还款,张某多次催收,李某却一再推迟。后来李某甚至连电话都不愿意接了。
张某遂通过中国快律网委托张律师代理其诉讼事宜。张律师接受委托后,认为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一旦被告当庭否认借款事实,张某的债权很难得到支持,因此指导张某跟被告电话交涉一次,作以录音,将借款事实加以确认,再依此录音为证据向被告主张债权。
庭审中,被告以录音事实的逼迫下不得不承认存在债权债务关系,但主张已在录音时间以后归还张某也未留凭证相抵赖,但被告的主张因无证据支持,所以最后法院除部分违约金(起诉时为最大限度保护债权人利益主张按最上限计算)外全部支持的张律师的诉讼请求。
张某向编辑部打来致谢电话,动情的说:“谢谢中国快律网为我提供的帮忙。受人滴水之恩,要以涌泉要报,我会把中国快律网介绍给身边的每一个人!”
本案律师代理费优惠百分之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