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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代表”能否承载百姓维权之重
作者: 佚名 来源: 半月谈 更新时间: 2008-5-29 9:41:07
听说湖南省人大代表陈建教帮助底层群众不遗余力,浙江某市的一位市民千里迢迢慕名来到湖南石门县,向陈代表求助。今年全国两会期间,陈建教带着调查材料,赴京请求湖南、浙江两地的全国人大代表共同吁请有关部门重新立案审理一起10年前的命案。
近年来,基层草根群体向各级人大代表寻求帮助的现象越来越多。这种社会转型期的“维权代表”现象,引起了半月谈记者的深思。
一位省人大代表的维权“清单”
陈建教,被当地老百姓称为“小黑脸”,现任湖南省石门县新关镇人大主席团主席,省八、九、十、十一届人大代表。自1986年担任县人大代表以来,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5万多人次,向国家、省、市及相关部门提了2850余件建议、意见和议案。在他的卧室里,堆着139本《民情笔记》,摞起来有4米多高。
陈建教在群众中很有名,找他的人太多,镇政府专门为他开设了“陈建教接访工作室”,安排了两个工作人员帮他一起接访。“最多的一天来了130多个老百姓。”陈建教说,20余年来,群众找他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两个领域:一是部分民工受伤后治疗得不到保证、致残后得不到合法的赔偿,有的甚至被限制了人身自由。二是司法、执法领域存在的上诉难、执行难,以及冤假错案。
来自浙江的那位市民有两位亲人因10年前一桩命案锒铛下狱。10年来,这家人四处奔走,先后到市、省、北京上访鸣冤。陈建教2005年开始接触此案后,多次到案发地暗访调查。“从我调查了解到的情况分析,这起案件很可能是一起罕见冤案。”他在吁请有关部门重新立案审理、彻查案情真相的调查材料里,列出了这起案件的9个疑点。
陈建教帮助百姓维权,摸索出了一个比较清晰的路径:接访-暗访-分析-形成调研报告-向人大或直接给地方主管领导干部写信反映情况。半月谈记者看到他写的几份调查材料,思路清晰,有理有据,都配了当事人生活艰难现状的照片。2003年3月初,河北省定兴县北田乡大北召村农民任风连,写信向陈建教哭诉他打工致残、漫长10年上访无结果的遭遇。陈建教调查发现,任风连在北京某区园林局绿化队当建筑工时,被倒塌墙体砸伤,全身多处骨折。当地一家医院出具假康复诊断,中断了他的后续治疗,双侧股骨头坏死瘫痪,换人工股骨头至少要4万元。陈建教于2003年5月1日向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发出特快专递反映情况,当年6月,材料批转到区人大。但找到园林局,有关工作人员却说:“你是湖南的人大代表,我们不接待。”2006年5月陈建教向国务院有关领导提交了《一个伤残民工的艰难上访路》。同年7月,在领导的重视下,该园林局有关负责人上门向任风连赔礼道歉,并送去4万元补偿款。
百姓维权难,人大代表帮助百姓维权也并不容易。据陈建教的同事胡盛英讲,多年来为百姓维权,他每天睡眠时间很少,还背上了20多万元的债务。陈建教本人也写过一段心里话:“我也是吃五谷杂粮的凡人,家中有老有小,经济状况并不好。为了给他们讨回工钱、讨回公道,我给家里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但每次看到这些困难群体求救的目光、痛哭流涕甚至下跪的模样,我心里就非常难过,不尽力帮帮他们我良心难安!”
维权渠道不畅
拷问政府部门行政效率
湖南石门县三圣乡农民廖帮潮,1999年在一家乡办煤矿井下挖煤,因发生塌方造成二级伤残,花去医药费3万元。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2000年6月22日作出终审判决,由某乡政府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费共计16.77万元,但一直无法执行。而这个家庭为打官司花了1.38万元。
67岁的老人曾凡荣,其独生儿子曾祥平1994年在一私营煤矿打工,惨死井下。经双方协商矿里一次性给老人补偿8000元,但矿里实际只付了5000元,1997年澧县法院判决矿里在10天内给老人付清欠款,结果分文未付。为讨回公道,老人先后跑法院23次,又花费了3000多元。
这是两位湖南省人大代表接手的两起维权事件。老百姓找人大代表维权,有一个共同特点:当事人都已通过自身努力多方求助,但得不到理想的结果。湖南娄底市人大代表黄雄,每年都会接到几十个群众的维权求助。他说,人大代表理当为群众鼓与呼。目前人大代表帮助百姓维权,也并不是将情况反映上去,就能得到妥善解决,一件事往往也要经过多次甚至多年反复追查。
百姓维权难,是正常程序不畅通的结果
陈建教说,让自己特别难受的是,不少很远赶来的老百姓见到他就下跪。“我感觉自己仿佛成了他们的救命稻草。有些情理分明的事情,他们也跑了好多年,精力、财力等各方面都耗不起了。”
2002年2月1日,常德市武陵区老人徐厚望找到陈建教。他的儿子儿媳妇都因一氧化碳中毒身亡,经司法机关和质检部门鉴定,死亡的原因是他们家里使用的热水器进气接头处,缺少密封垫片,同时又没有安装烟道及换气设备,致使一氧化碳严重超标。为了帮助徐厚望索赔,陈建教与热水器生产厂家和经销商打了3年官司。直到2005年9月,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经销商赔偿13.4万元,厂家赔偿33.4万元。然而案子并没有结束,由于被告迟迟不执行,判决书成了一纸空文。直到2006年陈建教通过省两会递交《关于执行热水器命案判决书的建议》,并向省委主要领导反映情况,法院才随后将24万元赔偿款送到老人手中。
湖南省委党校教授王学杰认为,目前我国处于社会转型期,群众维权难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对公权力的监督机制还不完善,一些部门的办事效率待提高,办事方式待改进。
人大代表能否承载维权之重
谈及代表维权的难处,陈建教坦承:“对于更多来访者,我只能做到认真接待,仔细查阅他们的材料, 而无法一一去替他们奔走。”
“人大应加大对政府部门不作为、政府部门行政效率的监督力度,仅仅介入个体维权则只能治标不能治本。”王学杰一向主张充分发挥人大、人大代表的监督效用,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但他并不提倡人大代表过多地以个体行为帮助老百姓维权。
一个可喜的现象是,一些人大代表们利用为百姓维权的机会,深入百姓生活中调研,为更好地履行职责积累经验。湖南省人大代表何爱国曾三下广东为农民工讨付赔款。之后,何爱国根据这次艰难的维权经历,展开调研,向省人大提交了《关于建立长效机制为外出打工者维权的议案》,建议各地有关部门共同为外出打工者建立一种维权机制,切实为他们排忧解难,使他们的合法权益能得到保障。(陈黎明 梁思奇 车晓蕙)
近年来,基层草根群体向各级人大代表寻求帮助的现象越来越多。这种社会转型期的“维权代表”现象,引起了半月谈记者的深思。
一位省人大代表的维权“清单”
陈建教,被当地老百姓称为“小黑脸”,现任湖南省石门县新关镇人大主席团主席,省八、九、十、十一届人大代表。自1986年担任县人大代表以来,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5万多人次,向国家、省、市及相关部门提了2850余件建议、意见和议案。在他的卧室里,堆着139本《民情笔记》,摞起来有4米多高。
陈建教在群众中很有名,找他的人太多,镇政府专门为他开设了“陈建教接访工作室”,安排了两个工作人员帮他一起接访。“最多的一天来了130多个老百姓。”陈建教说,20余年来,群众找他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两个领域:一是部分民工受伤后治疗得不到保证、致残后得不到合法的赔偿,有的甚至被限制了人身自由。二是司法、执法领域存在的上诉难、执行难,以及冤假错案。
来自浙江的那位市民有两位亲人因10年前一桩命案锒铛下狱。10年来,这家人四处奔走,先后到市、省、北京上访鸣冤。陈建教2005年开始接触此案后,多次到案发地暗访调查。“从我调查了解到的情况分析,这起案件很可能是一起罕见冤案。”他在吁请有关部门重新立案审理、彻查案情真相的调查材料里,列出了这起案件的9个疑点。
陈建教帮助百姓维权,摸索出了一个比较清晰的路径:接访-暗访-分析-形成调研报告-向人大或直接给地方主管领导干部写信反映情况。半月谈记者看到他写的几份调查材料,思路清晰,有理有据,都配了当事人生活艰难现状的照片。2003年3月初,河北省定兴县北田乡大北召村农民任风连,写信向陈建教哭诉他打工致残、漫长10年上访无结果的遭遇。陈建教调查发现,任风连在北京某区园林局绿化队当建筑工时,被倒塌墙体砸伤,全身多处骨折。当地一家医院出具假康复诊断,中断了他的后续治疗,双侧股骨头坏死瘫痪,换人工股骨头至少要4万元。陈建教于2003年5月1日向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发出特快专递反映情况,当年6月,材料批转到区人大。但找到园林局,有关工作人员却说:“你是湖南的人大代表,我们不接待。”2006年5月陈建教向国务院有关领导提交了《一个伤残民工的艰难上访路》。同年7月,在领导的重视下,该园林局有关负责人上门向任风连赔礼道歉,并送去4万元补偿款。
百姓维权难,人大代表帮助百姓维权也并不容易。据陈建教的同事胡盛英讲,多年来为百姓维权,他每天睡眠时间很少,还背上了20多万元的债务。陈建教本人也写过一段心里话:“我也是吃五谷杂粮的凡人,家中有老有小,经济状况并不好。为了给他们讨回工钱、讨回公道,我给家里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但每次看到这些困难群体求救的目光、痛哭流涕甚至下跪的模样,我心里就非常难过,不尽力帮帮他们我良心难安!”
维权渠道不畅
拷问政府部门行政效率
湖南石门县三圣乡农民廖帮潮,1999年在一家乡办煤矿井下挖煤,因发生塌方造成二级伤残,花去医药费3万元。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2000年6月22日作出终审判决,由某乡政府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费共计16.77万元,但一直无法执行。而这个家庭为打官司花了1.38万元。
67岁的老人曾凡荣,其独生儿子曾祥平1994年在一私营煤矿打工,惨死井下。经双方协商矿里一次性给老人补偿8000元,但矿里实际只付了5000元,1997年澧县法院判决矿里在10天内给老人付清欠款,结果分文未付。为讨回公道,老人先后跑法院23次,又花费了3000多元。
这是两位湖南省人大代表接手的两起维权事件。老百姓找人大代表维权,有一个共同特点:当事人都已通过自身努力多方求助,但得不到理想的结果。湖南娄底市人大代表黄雄,每年都会接到几十个群众的维权求助。他说,人大代表理当为群众鼓与呼。目前人大代表帮助百姓维权,也并不是将情况反映上去,就能得到妥善解决,一件事往往也要经过多次甚至多年反复追查。
百姓维权难,是正常程序不畅通的结果
陈建教说,让自己特别难受的是,不少很远赶来的老百姓见到他就下跪。“我感觉自己仿佛成了他们的救命稻草。有些情理分明的事情,他们也跑了好多年,精力、财力等各方面都耗不起了。”
2002年2月1日,常德市武陵区老人徐厚望找到陈建教。他的儿子儿媳妇都因一氧化碳中毒身亡,经司法机关和质检部门鉴定,死亡的原因是他们家里使用的热水器进气接头处,缺少密封垫片,同时又没有安装烟道及换气设备,致使一氧化碳严重超标。为了帮助徐厚望索赔,陈建教与热水器生产厂家和经销商打了3年官司。直到2005年9月,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经销商赔偿13.4万元,厂家赔偿33.4万元。然而案子并没有结束,由于被告迟迟不执行,判决书成了一纸空文。直到2006年陈建教通过省两会递交《关于执行热水器命案判决书的建议》,并向省委主要领导反映情况,法院才随后将24万元赔偿款送到老人手中。
湖南省委党校教授王学杰认为,目前我国处于社会转型期,群众维权难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对公权力的监督机制还不完善,一些部门的办事效率待提高,办事方式待改进。
人大代表能否承载维权之重
谈及代表维权的难处,陈建教坦承:“对于更多来访者,我只能做到认真接待,仔细查阅他们的材料, 而无法一一去替他们奔走。”
“人大应加大对政府部门不作为、政府部门行政效率的监督力度,仅仅介入个体维权则只能治标不能治本。”王学杰一向主张充分发挥人大、人大代表的监督效用,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但他并不提倡人大代表过多地以个体行为帮助老百姓维权。
一个可喜的现象是,一些人大代表们利用为百姓维权的机会,深入百姓生活中调研,为更好地履行职责积累经验。湖南省人大代表何爱国曾三下广东为农民工讨付赔款。之后,何爱国根据这次艰难的维权经历,展开调研,向省人大提交了《关于建立长效机制为外出打工者维权的议案》,建议各地有关部门共同为外出打工者建立一种维权机制,切实为他们排忧解难,使他们的合法权益能得到保障。(陈黎明 梁思奇 车晓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