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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得到你们的帮助,实在是感激不尽!
作者: 佚名 来源: 中国快律网 更新时间: 2008-5-29 15:46:32
原告兰某途经某路段,被告陈某驾驶小车遇到原告避让不及碰到原告,造成原告受伤住院,花去医疗费1万余元。原告的伤情经法医鉴定中心鉴定为十级伤残。该起事故经公安局交通警察认定被告负事故全部责任,原告无责任。
因原、被告无法达成协议,原告遂通过中国快律网委托兰律师代理此案,代其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金、营养费、伤残评定费、精神抚慰金等各项损失合计4万余元。
兰律师认为,原告在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从事采掘工作6年,因此,原告的误工损失计算标准应参照采矿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即以45.65元/天计算,原告依法可以主张从受伤之日起算至定残前一日的误工损失。原告兰某虽为农村户口,但在城市工作居住达6年。其经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来源地均为城市,有关残疾赔偿金标准应按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321元/年计算。被告陈某认为原告兰某不是城镇居民,也没有办理暂住登记证,没有办理用工合同手续。因此认为只能按照农村居民人均收入4450.36元/年计算。
最终,法院全部采纳了兰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被告陈某赔偿原告兰某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伤残鉴定费合计44588.89元,其中残疾赔偿金按12321元/年计算赔偿24642元。
兰某得到赔偿后激动的说:“作为农民,生活中有多少冤愤和疑难,无处申诉和解决。现在能得到你们的帮助,实在是感激不尽!”。
本案律师代理费优惠百分之八
因原、被告无法达成协议,原告遂通过中国快律网委托兰律师代理此案,代其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金、营养费、伤残评定费、精神抚慰金等各项损失合计4万余元。
兰律师认为,原告在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从事采掘工作6年,因此,原告的误工损失计算标准应参照采矿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即以45.65元/天计算,原告依法可以主张从受伤之日起算至定残前一日的误工损失。原告兰某虽为农村户口,但在城市工作居住达6年。其经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来源地均为城市,有关残疾赔偿金标准应按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321元/年计算。被告陈某认为原告兰某不是城镇居民,也没有办理暂住登记证,没有办理用工合同手续。因此认为只能按照农村居民人均收入4450.36元/年计算。
最终,法院全部采纳了兰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被告陈某赔偿原告兰某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伤残鉴定费合计44588.89元,其中残疾赔偿金按12321元/年计算赔偿24642元。
兰某得到赔偿后激动的说:“作为农民,生活中有多少冤愤和疑难,无处申诉和解决。现在能得到你们的帮助,实在是感激不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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