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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间自有正义在!
作者: 佚名 来源: 中国快律网 更新时间: 2008-5-27 16:54:02
2008年2月6日,任小姐搭乘摩的途经交通信号灯路段时,与徐某驾驭的重型牵引车碰撞,造成任小姐等三人受伤、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任小姐遂通过中国快律网委托熊律师代其向法院起诉,要求徐某及其车辆的承保商太平洋财产保险深圳分公司赔连带偿经济损失78564元。
太平洋保险深圳分公司代理律师答辩称:本案直接列保险公司为被告没有法律依据。我方与车主之间是保险合同关系,本案是侵权之诉,不能合并在一起处理。车主在我公司投保的第三人责任保险是商业保险合同,不是强制责任保险,原告与保险公司之间没有直接的法律关系,无权要求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熊律师针对保险公司的答辩反驳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 “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在《关于机动车第三者强制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提出,我国目前近24个省市已经通过地方性行政法规形式对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实行了强制,并要求各保险公司自2004年5月1日起,“采用现有三责险条款来履行交通安全法中强制三责险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因此,太平洋保险深圳分公司作为肇事车辆的三责险保险人,应当在保险责任限额50万元范围内赔偿交通事故造成的第三者的损失。
最终法院采纳了熊律师的观点,判决被告太平洋保险深圳分公司赔偿全部经济损失。
任小姐称能够得到赔偿,是中国快律网和熊律师给了她信心,使她相信人间有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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