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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子得到理想赔偿,中国快律网功不可没!
作者: 佚名 来源: 中国快律网 更新时间: 2008-5-26 16:07:13
2007年10月7日,张某某(被告一)驾驶车主为胡某某(被告二)的货车,在路口撞击停于某路边的三轮车,致坐在三轮车上的沐某某(原告)跌落受伤,二车损坏。经交警队认定,被告一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原告不负责任。某拆房工程有限公司(被告三)为被告一在此次事故中作担保。事故造成原告压缩性骨折,右髋臼骨折。原告年仅14周岁,因此次交通事故造成其无法行动,不得不停止了学业,而被告则对此未作赔偿。因此,原告家属通过中国快律网委托胡律师作为原告的诉讼代理人。
胡律师接案后,向当事人了解了案情,并向交警队调取了张某某(被告一)的驾驶证,胡某某(被告二)的行驶证,某拆房工程有限公司(被告三)的担保书。同时,胡律师调查到,该肇事车辆的保险公司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因此,将其作为被告四,并代其将该四被告同时告上了法院,要求该四被告向原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人民法院立案后,胡律师又向法院申请了对原告的伤残等级、休息期限、护理期、营养期进行司法鉴定。经鉴定,原告因此次交通事故,造成八级伤残,给予治疗休息120日,营养60日,护理60日。据此,胡律师向法院提出了诉讼请求:1、判令四被告支付原告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医药费、护理费、营养费、鉴定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医用品、生活品费、物损费、误工费、住宿费,共计人民币186314.4元;2、四被告之间承担连带赔偿责任;3、诉讼费由四被告承担。
最终,法院支持了胡律师的诉讼请求,判令四被告赔偿原告人民币170180.20元(被告四在交强险限额内先行赔付,剩余部分由三被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伤残补助金参照当地居民赔偿标准赔偿141738元;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15000元;
原告家属称,感谢胡律师的同时,还要特别地感谢中国快律网。案子能够得到理想赔偿,中国快律网功不可没。
本案律师代理费优惠百分之八
胡律师接案后,向当事人了解了案情,并向交警队调取了张某某(被告一)的驾驶证,胡某某(被告二)的行驶证,某拆房工程有限公司(被告三)的担保书。同时,胡律师调查到,该肇事车辆的保险公司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因此,将其作为被告四,并代其将该四被告同时告上了法院,要求该四被告向原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人民法院立案后,胡律师又向法院申请了对原告的伤残等级、休息期限、护理期、营养期进行司法鉴定。经鉴定,原告因此次交通事故,造成八级伤残,给予治疗休息120日,营养60日,护理60日。据此,胡律师向法院提出了诉讼请求:1、判令四被告支付原告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医药费、护理费、营养费、鉴定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医用品、生活品费、物损费、误工费、住宿费,共计人民币186314.4元;2、四被告之间承担连带赔偿责任;3、诉讼费由四被告承担。
最终,法院支持了胡律师的诉讼请求,判令四被告赔偿原告人民币170180.20元(被告四在交强险限额内先行赔付,剩余部分由三被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伤残补助金参照当地居民赔偿标准赔偿141738元;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1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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