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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快律网是我们老百姓的保护神!
作者: 佚名 来源: 中国快律网 更新时间: 2008-5-26 16:10:04
李某、王某夫妇因村委会选举与村支书发生矛盾,其后村支书纠集社会人员20余人到李某夫妇家中对李某夫妇和家人进行殴打,致使李某和家人受轻微伤。群众报案后,这伙打人的人逃之夭夭,公安机关未及时抓获归案。村支书不承认是自己纠集的人,拒绝承担责任。共安机关也没有予以立案,此时便不了了之。李某夫妇对公安机关的处理结果很不满意,认为公安机关与村支书有关系而故意不履行职责,于是先后到省、市政法委和信访部门上访多次。进而到北京全国人大、公安部、联合国难民署等处上访,被当地政府接回数次。
2007年底,公安机关以寻衅滋事罪对李某夫妇立案侦查,公诉机关随后移送法院起诉,一审法院判决构成犯罪,李某夫妇不服,上诉至中级人民法院,并通过中国快律网委托闫律师为其二审辩护人,闫律师接案后,经过认真的阅卷,据理力争,二审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发回重新审理,最终改判无罪。
夫妇两人拿到判决书说激动的说:“非常感谢中国快律网和闫律师的帮忙,真诚的希望中国快律网越办越好,继续为法律事业做出贡献!做我们老百姓的保护神!”
本案律师代理费优惠百分之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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