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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亮奇律师:值得推广的“非常意见”
作者: 佚名 来源: 网络 更新时间: 2008-4-8 15:43:49
严亮奇,浙江金华人,1965年9月出生,中国民主同盟盟员,法学研究生。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国犯罪学研究会会员、浙江省房地产法研究会理事、浙江省诉讼法研究会理事、民盟金华市婺城区副主委、浙江浙中律师事务所主任。
严亮奇的律师生涯中创造了不少“第一”。2001年,严亮奇律师带领所内其他律师为金华监狱服刑人员面对面提供法律咨询,该种法律援助活动解决了困扰部分罪犯的心理困惑。严亮奇发起的这一活动,被有关媒体誉为“全国首次律师法律援助进监狱”,受到国务院和司法部领导的首肯,后来,该项法律援助活动由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推荐而被列入“中国人权状况白皮书”。
严亮奇从事律师工作十几年来,虽然办理了诸如“赠与还是遗嘱”——八旬台胞十万美金案、朱基总理督办的中国第一税案——金华县税案等诸多疑难和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也不乏小案件,但无论案子大小,他都一视同仁。因成绩突出,20 05年,他被评为浙江省维权杰出先进人物,2006年3月,被评为金华市十大消费维权人物。
严亮奇善于并灵活运用“法律意见书”处理案件纠纷,从而使许多矛盾得到有效解决。
2001年3月19日,针对浙江省电信部门擅自加价,为了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严亮奇分别向省邮电管理局等相关政府部门发出“法律意见书”,就省邮电局制定实施《通知》存在程序违法、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一事,建议该局采取积极的补救措施。后来,此事引起了全国各界对“固定电话擅自涨价的合理性”的大讨论,促进了邮电部门调整资费程序的规范化,他本人被一些媒体誉为“叫板中国电信第一人”。
在办案之余,严亮奇律师善于总结办案经验,把办案经验上升为办案理论。2005年10月,收集了比较典型的2 0余篇法律意见书的《非常意见》一书由人民日报出版社出版,书名《非常意见》,意为有独到见解的法律意见书。
严亮奇的律师生涯中创造了不少“第一”。2001年,严亮奇律师带领所内其他律师为金华监狱服刑人员面对面提供法律咨询,该种法律援助活动解决了困扰部分罪犯的心理困惑。严亮奇发起的这一活动,被有关媒体誉为“全国首次律师法律援助进监狱”,受到国务院和司法部领导的首肯,后来,该项法律援助活动由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推荐而被列入“中国人权状况白皮书”。
严亮奇从事律师工作十几年来,虽然办理了诸如“赠与还是遗嘱”——八旬台胞十万美金案、朱基总理督办的中国第一税案——金华县税案等诸多疑难和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也不乏小案件,但无论案子大小,他都一视同仁。因成绩突出,20 05年,他被评为浙江省维权杰出先进人物,2006年3月,被评为金华市十大消费维权人物。
严亮奇善于并灵活运用“法律意见书”处理案件纠纷,从而使许多矛盾得到有效解决。
2001年3月19日,针对浙江省电信部门擅自加价,为了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严亮奇分别向省邮电管理局等相关政府部门发出“法律意见书”,就省邮电局制定实施《通知》存在程序违法、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一事,建议该局采取积极的补救措施。后来,此事引起了全国各界对“固定电话擅自涨价的合理性”的大讨论,促进了邮电部门调整资费程序的规范化,他本人被一些媒体誉为“叫板中国电信第一人”。
在办案之余,严亮奇律师善于总结办案经验,把办案经验上升为办案理论。2005年10月,收集了比较典型的2 0余篇法律意见书的《非常意见》一书由人民日报出版社出版,书名《非常意见》,意为有独到见解的法律意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