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滩最勤奋的律师”--朱树英
朱树英,男,1949年生,1987年执业,本科学历。建纬律师事务所总所主任。现任上海市第十届政协常务委员,上海市第四、第五届律师协会理事、常务理事,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民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上海市律师协会建筑房地产业务研究会主任,上海、厦门、武汉、台州、苏州、常州六城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中心特邀研究员,北京吉利大学、上海对外贸易学院法学客座教授。
朱树英律师曾在大型建筑施工企业工作过28年,于1992年创办建纬律师事务所。朱树英律师擅长解决在专业领域中的疑难案件,从事律师工作十几年来,朱树英律师承办过大量有关建筑、房地产领域的诉讼和非诉讼案件,其中多为行业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如被誉为“中国追欠索赔第一案”的中国建筑某工程局诉北京万寿宾馆工程欠款纠纷案;法国某国际工程承包商与上海某外商独资企业涉案标的2800万美金的工程停建纠纷仲裁案等等。另外,朱树英律师在非诉讼领域首创的全过程和阶段过程服务模式,为拓展中国律师在建筑房地产领域的服务广度和深度作出了显著贡献。
朱树英律师注重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研究,勤于思考,有六十多篇论文在国内外专题会议及杂志上发表,其中《商品房包销的属性、特征及法律思考》及《〈海南经济特区基础设施投资综合补偿条件〉与BOT运作模式》在1996、1997年连续两年获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协会民事业务委员会年会论文一等奖。《律师在建筑工程发包合同造价管理中的作用及其过程控制》在第十四届亚太法协会上发表并获国内外法律专家的一致好评,并作为唯一一名中国律师在第20届世界建筑师大会招投标论坛上发表。朱树英律师将其多年的实践积累毫无保留地奉献出来,与他人合作由科学出版社出版的《建设工程合同与索赔管理》、由法律出版社出版的两本各40余万字的个人专著《建设工程法律实务》、《房地产开发法律实务》均深得读者好评。
朱树英律师还参与了《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的起草、修订工作,参与了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制订及修改,为行业立法作出了积极贡献。
已经有近20年律师经历的朱树英算得上申城的名律师,但他现在还在承接普通案子,熟悉的人对他的评价是“虽然不能算是最有才华的律师,但是上海滩最勤奋的律师”。虽然朱树英涉及的法律领域并不广,但却很有深度。他认为,“律师的专业化问题是个大问题”。由于对建筑、房地产行业多年的从业经验,再加上刻苦钻研,他代理的一起上海建设工程联合开发及项目转让上诉案件,被最高人民法院作出改变定性的终审判决,当事人一审被判连带承担的本息7500万元得到改判。此案还被收入《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解析》一书中。
参政议政提案精彩
律师当得响当当,但朱树英还有另一重身份----上海市政协常委、委员。他说,从某种意义上说,律师最重要的职责,应该是参政议政。
他指着窗外的一幢大楼说,现在上海新建轨道交通上一般都发展了物业,这源于他的一个提案。他针对上海众多轨道交通的车站及外围项目利用率较低的情况,研究了许多国外城市的做法,在提案中建议:在地铁上盖物业,可以充分利用土地资源,还能增加政府收益。
这个提案得到了市建委的高度重视,对此评价:有见地、前瞻性,虽然已经建成的轨道交通难以改观,但新建的可以采用这种做法。果然,在随后的多条轨道交通车站上,都配套建造了地上建筑。朱树英的不少提案因质量高而得到广泛赞誉。
忙中偷闲著书立说
虽然工作繁忙,但朱树英还是忙里偷闲,利用周末时间在几所国内一流大学里讲课。
如今,他已出版了两本关于建设方面的专著,但他的笔还没有停歇。一次赴京为法律业务培训班讲课,一天的课程结束后,台下的法律工作者交上来提问的小纸条多达近400个,都是围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适用法律的热点问题,他只能择其要点回答。他随后萌生了著书的想法,现在一本有关这方面的著作即将面世,填补了此方面法律理论研究的空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