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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出青年律师--朱德华
作者: 佚名 来源: 网络 更新时间: 2008-4-29 15:27:12
朱德华,男,汉族,1971年2月出生,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三级律师,泰州市第三届政协委员、泰州市第三届政协常务委员。江苏省律协建筑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委员,泰州市律协建筑房地产专业委员会主任,江苏省青年联合会委员,泰州市青年联合会常委,泰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2005年获得江苏省首届优秀青年律师、中国民主建国会2005年度优秀会员,2007年获得第二届“江苏省杰出(优秀)青年律师”、中国法学会会员。现为江苏泰州朱德华律师事务所主任。
诚信为本,勇于开拓业务的执业理念
朱德华从 1997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起,他刻苦钻研建筑房地产、知识产权、公司改制、商务谈判等一系列的法律知识,经过长期积累,归纳出一套完整的学习方法。在处理各类法律事务中,实现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目标,在政治上、业务上、工作上都大受其益。
在专业上,朱德华同志擅长的执业领域是建筑房地产、企业、公司经济合同事务、金融、不动产投资与交易等法律事务,因为工作扎实、作风稳健、成绩突出,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可和关注,并先后受聘为海陵区政府、开发区、国资公司、交通银行、农业银行、晨光电器等政府部门及一批大中企业的法律顾问。在短短几年时间里,承接了江苏恒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收购泰州花园假日酒店投资谈判工作;代理杭州市千岛湖装饰装潢有限公司诉泰州泰山商业有限公司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杭州一方原打算以6万元与泰州泰山商业有限公司调解了结,后委托朱德华律师代理此案,他充分利用法律知识及诉讼技巧,最终法院判决90余万元,最大限度地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合法的利益;代理江苏省泰州渔网厂与农行城中支行1350万元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利用便捷的仲裁形式,联系第三方买主使破产企业的贷款得以清偿,为农行盘活了不良资产;参与为泰州泰山电子城的股份变更及与江苏文峰集团的合作事宜等,以其独到的见解为该公司提供了良好的法律服务。在为春兰橡胶有限公司整体并入春兰集团的全程改制工作过程中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为春兰橡胶有限公司这一街道办企业的职工争取到了与春兰集团职工同等的待遇,维护了街道办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他还成功代理了江苏著名画家张执中著作权被侵害案,滨江花园近30人集体诉讼等一系列泰州知名案例。他个人的律师执业也向职业化、专业化方向发展。
以身作则,倡导诚信服务及团队精神的执业境界
在取得成功的同时,他不再满足于个人的单打独斗,想到了志同道合的年轻的同志们。于是,才有了今天的江苏汇天元律师事务所泰州分所。作为律师,朱德华无疑是业界的佼佼者,作为事务所的主任律师,他为律师事务所的发展壮大与律师个人的成长发展做了大量的工作。分所从创办到目前的初具规模,无处不凝聚着他的心血,倾注着他的满腔热情。分所现占地面积500余平方米,所内绿树成荫,花草成片,环境一流,设备一流。现有专职律师13名,实习律师5名,律师助理3名,行政辅助人员2名。从分所成立之初,他就用高起点、高标准、高要求严格办理分所的所有事务。在职业道德、思想道德方面,高标准严要求每一位工作人员;在律师业务管理方面,从咨询、收案、到开庭、调解、卷宗归档等各个环节都提出明确具体的要求,有布置有检查;在制度建设方面,各项规章制度不断趋于完善,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多次受到各级司法部门的肯定和表扬。在诚信建设方面,以身作则,以实际行动严格要求自己,着力倡导团队合作精神,提高团队执业水平,团结全体律师共同进步。今天的江苏汇天元律师事务所泰州分所正朝着规模化、规范化、现代化的目标迈进。
奉献社会,展现民建会员的高尚情怀
2001年3月朱德华加入中国民主建国会。入会后,他始终牢记自己是一名党派成员,积极参加党派组织的各项活动,并主动担任泰州民建会员的法律顾问。主动为支部活动出谋划策,创造便利条件,提供热情服务;在支部开展法律讲座,增加会员的法律知识,增强会员的维权意识;举办歌舞茶话会,让会员一展歌喉,丰富了支部生活。同时他充分发挥联系广泛的优势,注意收集民意,反映民情,为支部开展专题调研,发挥参政议政的渠道献计出力。不仅如此,他在担负繁忙的法律事务的同时,还热心于对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活动,主动承担一些免费的法律咨询和案件代理。在通过具体的案件维护被援助人合法权益的同时,还多次为泰州文峰千家惠购物中心有限公司、江苏享威房地产公司、江苏人寿保险公司泰州分公司等单位的员工举办免费法制讲座,普及法律知识。朱德华同志作为泰州市青年联合会常委,积极参与团的工作,被泰州市海陵区少先队工作委员会聘请为“社区少先队志愿辅导员”,海陵区团委维权站的法律顾问等。他在已资助15名困难学生后,又与来自市区的8名贫困学子结对,资助他们直至完成全部学业。因为表现突出,他被民建泰州市委表彰为2003-2004年度优秀会员。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生动地诠释了新时期民建会员的高尚情怀:“在苦干中实践对事业的追求,在奉献中体现人生的价值”。
诚信为本,勇于开拓业务的执业理念
朱德华从 1997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起,他刻苦钻研建筑房地产、知识产权、公司改制、商务谈判等一系列的法律知识,经过长期积累,归纳出一套完整的学习方法。在处理各类法律事务中,实现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目标,在政治上、业务上、工作上都大受其益。
在专业上,朱德华同志擅长的执业领域是建筑房地产、企业、公司经济合同事务、金融、不动产投资与交易等法律事务,因为工作扎实、作风稳健、成绩突出,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可和关注,并先后受聘为海陵区政府、开发区、国资公司、交通银行、农业银行、晨光电器等政府部门及一批大中企业的法律顾问。在短短几年时间里,承接了江苏恒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收购泰州花园假日酒店投资谈判工作;代理杭州市千岛湖装饰装潢有限公司诉泰州泰山商业有限公司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杭州一方原打算以6万元与泰州泰山商业有限公司调解了结,后委托朱德华律师代理此案,他充分利用法律知识及诉讼技巧,最终法院判决90余万元,最大限度地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合法的利益;代理江苏省泰州渔网厂与农行城中支行1350万元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利用便捷的仲裁形式,联系第三方买主使破产企业的贷款得以清偿,为农行盘活了不良资产;参与为泰州泰山电子城的股份变更及与江苏文峰集团的合作事宜等,以其独到的见解为该公司提供了良好的法律服务。在为春兰橡胶有限公司整体并入春兰集团的全程改制工作过程中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为春兰橡胶有限公司这一街道办企业的职工争取到了与春兰集团职工同等的待遇,维护了街道办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他还成功代理了江苏著名画家张执中著作权被侵害案,滨江花园近30人集体诉讼等一系列泰州知名案例。他个人的律师执业也向职业化、专业化方向发展。
以身作则,倡导诚信服务及团队精神的执业境界
在取得成功的同时,他不再满足于个人的单打独斗,想到了志同道合的年轻的同志们。于是,才有了今天的江苏汇天元律师事务所泰州分所。作为律师,朱德华无疑是业界的佼佼者,作为事务所的主任律师,他为律师事务所的发展壮大与律师个人的成长发展做了大量的工作。分所从创办到目前的初具规模,无处不凝聚着他的心血,倾注着他的满腔热情。分所现占地面积500余平方米,所内绿树成荫,花草成片,环境一流,设备一流。现有专职律师13名,实习律师5名,律师助理3名,行政辅助人员2名。从分所成立之初,他就用高起点、高标准、高要求严格办理分所的所有事务。在职业道德、思想道德方面,高标准严要求每一位工作人员;在律师业务管理方面,从咨询、收案、到开庭、调解、卷宗归档等各个环节都提出明确具体的要求,有布置有检查;在制度建设方面,各项规章制度不断趋于完善,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多次受到各级司法部门的肯定和表扬。在诚信建设方面,以身作则,以实际行动严格要求自己,着力倡导团队合作精神,提高团队执业水平,团结全体律师共同进步。今天的江苏汇天元律师事务所泰州分所正朝着规模化、规范化、现代化的目标迈进。
奉献社会,展现民建会员的高尚情怀
2001年3月朱德华加入中国民主建国会。入会后,他始终牢记自己是一名党派成员,积极参加党派组织的各项活动,并主动担任泰州民建会员的法律顾问。主动为支部活动出谋划策,创造便利条件,提供热情服务;在支部开展法律讲座,增加会员的法律知识,增强会员的维权意识;举办歌舞茶话会,让会员一展歌喉,丰富了支部生活。同时他充分发挥联系广泛的优势,注意收集民意,反映民情,为支部开展专题调研,发挥参政议政的渠道献计出力。不仅如此,他在担负繁忙的法律事务的同时,还热心于对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活动,主动承担一些免费的法律咨询和案件代理。在通过具体的案件维护被援助人合法权益的同时,还多次为泰州文峰千家惠购物中心有限公司、江苏享威房地产公司、江苏人寿保险公司泰州分公司等单位的员工举办免费法制讲座,普及法律知识。朱德华同志作为泰州市青年联合会常委,积极参与团的工作,被泰州市海陵区少先队工作委员会聘请为“社区少先队志愿辅导员”,海陵区团委维权站的法律顾问等。他在已资助15名困难学生后,又与来自市区的8名贫困学子结对,资助他们直至完成全部学业。因为表现突出,他被民建泰州市委表彰为2003-2004年度优秀会员。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生动地诠释了新时期民建会员的高尚情怀:“在苦干中实践对事业的追求,在奉献中体现人生的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