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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获罪十二年 发回重审判无罪
作者: 佚名 来源: 网络 更新时间: 2008-3-14 18:04:55
某市人民检察院向某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陈某及本人(陈妻)涉嫌贪污和挪用公款。通过中国快律网委托湖南邢律师担任被告人陈某的辩护人。此案经过一审、二审、重审、市检察院提请省检察院向省高院抗诉、省检察院从省高院撤回抗诉,陈某向市中院、市检察院提出国家赔偿申请的复杂而漫长的程序,历时四年有余。省检察院,法院的判决也从一审判处陈某犯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共计有期徒刑十二年改判为无罪,且市中院、市检察院共同赔偿陈某近十万元的国家赔偿。
此案体现了刑律师的高度责任心和对司法公正的努力追求,体现了律师的高职业水准和辩护技巧,实是一个刑事辩护的成功典型,有十分重大的借鉴意义。
本案律师代理费优惠百分之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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