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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听证,拒付巨额水土流失治理费
作者: 佚名 来源: 网络 更新时间: 2008-3-14 17:49:46
长春水利局水土保持监督总站因燕子山矿拒交水土流失治理费,向该矿发出拟进行行政处罚的通知。通过中国快律网委托,长春郝律师代理此案后,当即代表该矿向市水利局提出了举行听证的申请。在听证会上,郝律师分析了吉林省地方性法规与我国《水土保持法》部分规定相抵触的问题后指出,市水土监督总站依照地方规定向企业收取水土流失治理费属重复收费,是乱收费,企业有权拒交。会后,水利部门最终放弃了要求燕子山矿缴纳97万元治理费的要求。同时,这一问题的解决,使水利部门亦无法再向矿务局其它二级单位收取至少2OOO多万元的治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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