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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总则的三大重要规定
作者: 佚名 来源: 网络 更新时间: 2008-2-1 11:41:37
一是中国制定和实施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竞争规则,完善宏观调控,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
二是经营者可以通过公平竞争,自愿联合,依法实施集中,扩大经营规模,提高市场竞争力,但是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竞争者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
三是对国有经济占控制地位的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行业以及依法实行专营专卖的行业,国家对其经营者的合法经营活动予以保护,并对经营者的经营行为,以及商品和服务的价格依法实行监管和调控,维护消费者的利益,促进技术进步。这些行业竞争者应该严格地依法经营,诚实守信,严格自律,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或专营专卖的地位来损害消费者的利益。
二是经营者可以通过公平竞争,自愿联合,依法实施集中,扩大经营规模,提高市场竞争力,但是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竞争者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
三是对国有经济占控制地位的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行业以及依法实行专营专卖的行业,国家对其经营者的合法经营活动予以保护,并对经营者的经营行为,以及商品和服务的价格依法实行监管和调控,维护消费者的利益,促进技术进步。这些行业竞争者应该严格地依法经营,诚实守信,严格自律,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或专营专卖的地位来损害消费者的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