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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户不扫门前雪 摔伤路人要赔偿
作者: 汪文汉 郑异 来源: 晨报网 更新时间: 2008-2-1 11:12:33
由于下雪路面滑,60多岁的婆婆在大药房门口摔倒,头碰到药房门上受伤。对于医药费的赔偿问题,药房表示:“如果老人是来买药的,我们就赔偿。”
19日7时许,家住七里庙的明太婆在汉阳大道智仁大药房门口因路面冰滑而不慎摔倒,头撞到药房的感应门上,当场血流满面。药房当即将太婆送往五里墩铁路医院三楼脑外科进行治疗。在办理手续时,大药房垫付250余元。
20日9时,明太婆的儿子带着医院的催款单再一次来到药房,要求药房承担明太婆住院一周的医药费,合计1600元。他的理由是,太婆是去大药房买药摔伤的,应该由药房赔偿全部损失。
智仁大药房负责人张女士则称,当太婆摔倒后,她曾经问过,太婆说是路过的。为此,大药房拒绝赔偿。
双方就赔偿问题意见不一致,于是找来了七里庙社区治安管理人员进行调解。最终,双方各承担一半的责任。
【律师说法】
湖北忠三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国振认为,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如果太婆是到药房买药,药房和太婆之间就有服务和被服务的关系,药房对太婆摔倒一事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如果太婆是路过药房,根据《门前三包》规定,药房必须保持门前卫生和安全,如果因冰冻路滑而造成太婆滑倒摔伤,药房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19日7时许,家住七里庙的明太婆在汉阳大道智仁大药房门口因路面冰滑而不慎摔倒,头撞到药房的感应门上,当场血流满面。药房当即将太婆送往五里墩铁路医院三楼脑外科进行治疗。在办理手续时,大药房垫付250余元。
20日9时,明太婆的儿子带着医院的催款单再一次来到药房,要求药房承担明太婆住院一周的医药费,合计1600元。他的理由是,太婆是去大药房买药摔伤的,应该由药房赔偿全部损失。
智仁大药房负责人张女士则称,当太婆摔倒后,她曾经问过,太婆说是路过的。为此,大药房拒绝赔偿。
双方就赔偿问题意见不一致,于是找来了七里庙社区治安管理人员进行调解。最终,双方各承担一半的责任。
【律师说法】
湖北忠三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国振认为,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如果太婆是到药房买药,药房和太婆之间就有服务和被服务的关系,药房对太婆摔倒一事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如果太婆是路过药房,根据《门前三包》规定,药房必须保持门前卫生和安全,如果因冰冻路滑而造成太婆滑倒摔伤,药房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