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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乘客开门撞倒骑车人,索赔万余元获支持
作者: 佚名 来源: 网络 更新时间: 2008-11-21 15:28:49
我们经常有遇到在骑车过程中前方停泊的汽车突然开门造成惊险的情况,这不,北京的韩先生就遭遇了这么一起纠纷。
2007年11月26日早上8点多钟,方某驾驶的出租车停在井庄镇政府门口处,车内坐着乘客祝女士。当韩先生骑自行车想要从方某车的右侧过去时,祝女士突然打开副座旁边的车门准备下车,韩先生躲闪不及左手撞在车门上并栽倒在地。经北京市延庆县公安局交通大队责任认定,祝女士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方某和祝女士赶忙将韩先生送到延庆县医院救治,经诊断为:左手第4掌骨骨折。祝女士支付费用2500余元,方某支付2000元。
康复后,韩先生就误工费、医疗费等各项费用向方某和祝女士索赔。对方却互相推诿,再三拖沓。终于韩先生决定拿起法律武器。他在中国快律网www.solvso.com上下了一份订单预定律师。十分钟后,北京的刘律师就给他打来了电话。经过沟通,韩先生委托刘律师将方某和祝女士告上了法庭。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先行赔偿;肇事车辆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肇事车辆按照相当于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责任限额先行赔偿。此案中交通队认定祝女士负全部责任,鉴于肇事车辆未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因此车主方某应在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对原告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超出责任限额的部分,由祝女士赔偿。就原告诉求的合理部分,法院最终判决方某赔偿韩先生医疗费、误工费等1.4万余元。
韩先生说:“只用轻点几下鼠标就能得到这么贴心的法律服务,快律网真是让我感到十分惊喜。谢谢你们。”
本案代理费优惠百分之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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