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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照被人冒用,青年女性求助快律维权
作者: 佚名 来源: 网络 更新时间: 2008-11-18 15:28:09
忻女士虽然已过而立之年,可容貌姣好的她非常注重保养,也常常喜欢拍些艺术照片。去年,朋友帮忻女士拍摄了一套专业现代艺术写真,忻女士对这套照片也十分喜爱。可今年年初,一次偶然机会,忻女士诧异地发现在便利店里免费派送的一本《XX城市手册》中,刊登了其的四张艺术写真照片,并作为某婚纱摄影公司的广告照片。忻女士立即与制作《XX城市手册》的某网络科技公司取得联系,可对方不置可否,认为这是广告客户提供的照片与己无关,双方对此争执不下。
然而这本免费派送的城市手册依然在大面积分发中,对忻女士肖像权的侵犯依然在继续。焦急之下,忻女士来到中国快律网预订了一名律师。快律网很快为其推荐了上海的徐律师代理诉讼。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肖像。本案中,刊有原告忻女士肖像照片的广告属于以营利为目的商业广告,某科技公司作为该广告的发布者,既未提供证据证明使用忻女士的肖像事先取得了其同意,也未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名称和地址,因此某科技公司应当对原告忻女士肖像权受到侵害承担全部民事责任。原告忻女士要求被告在《XX通城市手册》上公开赔礼道歉,于法不悖,可以准许。最终,判决某科技公司赔偿忻女士1万元。
忻女士对判决结果表示满意,并对快律网提供的便捷法律服务表示感谢。
本案代理费优惠百分之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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