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中国快律网-> 成功案例
无良车主伤人不赔款,三轮车工有快律撑腰
作者: 佚名 来源: 网络 更新时间: 2008-11-18 14:35:00
2008年7月27日6时30分许,吴某驾驶大型汽车沿全椒县白酒街道十字路口由北向西行驶时,遇曹某在路边修人力三轮车,发生交通事故,致曹某受伤。曹某被送往全椒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4天,用去医疗费2630.56元,共用去交通费200元。该起交通事故经全椒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吴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曹某负次要责任。肇事车辆挂靠在某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名下,行车证上登记车主为该运输公司,实为吴某所有。吴某致伤曹某后,至今未予赔偿。
如此欺负人的行径,曹某实在无法接受。他决定通过法律途径捍卫自己的权益。他来到快律网进行了相关的法律咨询后,致电400-700-5650客服热线,希望委托律师代理诉讼。快律网在十分钟内就为其预定了安徽的赵律师。赵律师在处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方面有丰富的经验,代理费也比较合理,完全满足曹某的需求。曹某便将吴某及其所属的运输公司告上法院要求赔偿。
法院认为,被告吴某驾车致伤原告,理应按交警队划分的责任赔偿原告受伤而造成的损失,借故推诿不及时赔偿是错误的。肇事车辆在保险公司没有投保交强保险。原告有权直接要求该肇事车辆的车主在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范围内予以赔偿。肇事车挂靠运输公司,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运输公司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赔偿有了着落,曹某也十分高兴:“快律网的服务一视同仁,而且又快又符合我需要。”
本案代理费优惠百分之十。
如此欺负人的行径,曹某实在无法接受。他决定通过法律途径捍卫自己的权益。他来到快律网进行了相关的法律咨询后,致电400-700-5650客服热线,希望委托律师代理诉讼。快律网在十分钟内就为其预定了安徽的赵律师。赵律师在处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方面有丰富的经验,代理费也比较合理,完全满足曹某的需求。曹某便将吴某及其所属的运输公司告上法院要求赔偿。
法院认为,被告吴某驾车致伤原告,理应按交警队划分的责任赔偿原告受伤而造成的损失,借故推诿不及时赔偿是错误的。肇事车辆在保险公司没有投保交强保险。原告有权直接要求该肇事车辆的车主在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范围内予以赔偿。肇事车挂靠运输公司,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运输公司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赔偿有了着落,曹某也十分高兴:“快律网的服务一视同仁,而且又快又符合我需要。”
本案代理费优惠百分之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