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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障停车却酿惨剧,死者家属求助快律网胜诉
作者: 佚名 来源: 网络 更新时间: 2008-11-13 11:20:18
4月21日晚,受害人刘某驾驶二轮摩托车后载张某在江西省某县境内行驶时,撞到谢某因故障停放在公路右边车道的货车车厢尾部,造成刘某当场死亡,张某受伤,摩托车受损的重大交通事故。
刘某家属得知后悲痛欲绝,他们给中国快律网400-700-5650客服热线打来电话,希望能够得到律师的帮助。快律网十分同情他们的遭遇,很快为他们推荐了江西当地有丰富交通事故处理经验的黄律师。黄律师认为,事故发生在晚间,受害人在驾驶员刘某没有安置或采取任何警示措施的情况下发生事故,不负有任何责任。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谢某作为该车的车主,其货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时,未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或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也未采取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或迅速报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遂判决保险公司和谢某共计赔偿刘某家属12万余元。
刘某家属接到判决,终于得到一些安慰:“快律网的贴心服务让我们感到了一丝安慰。”
本案代理费优惠百分之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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