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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病故继承人还债,债权人求助快律网得偿
作者: 佚名 来源: 网络 更新时间: 2008-11-11 14:37:13
2005年春节期间,赵女士的弟弟赵某经过母亲卢某,向赵女士借款7万元,用于交纳新购住宅楼的首期付款等相关费用。赵女士便带着儿子凯凯及弟弟的女友秀秀前往银行取款,回家后交到了弟弟和秀秀手中。碍于同胞之情,姐弟二人一直未提欠条之事。然而天有不测风云,2005年7月,赵女士的弟弟因病去世。
由于没有欠条,赵女士向其弟弟的女儿小雪追偿该笔欠款一直障碍重重。虽然秀秀和母亲卢某对于借款事实均表示肯定,然而小雪始终不同意支付欠款。无奈中,赵女士给中国快律网来电,希望能够得到法律的帮助。快律网为其在十分钟内就推荐了吉林当地的于律师。于律师认为,虽然债务人已经死亡,但拥有继承权的其母及其女儿小雪也“继承”了这笔债务,理应偿还。赵女士便将母亲卢某及弟弟的女儿小雪告上了法庭。
法院经过审理,判决小雪和卢某共同承担7万元的债务。
赵女士的债务追讨之旅就此告以终结,赵女士对快律网的服务也显得十分满意。
本案代理费优惠百分之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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