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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做试验却受重伤,起因竟是电池爆炸——快律网受理一起特殊的伤害纠纷
作者: 佚名 来源: 网络 更新时间: 2008-10-24 11:34:11
小亮是湖南省的一个普通学生。去年3月,小亮按照学校物理课本的要求,在家使用某品牌5号电池做“小灯泡发光”的实验,不料实验过程中电池突然发生剧烈爆炸,金属碎片及电池原料颗粒广泛溅入小亮体内,致其右手、腹部及内脏器官多处受伤。虽经治疗,但因残留体内的物体较小且量多,无法全部清除,大量有毒异物仍在小孩体内。经鉴定,小亮构成重伤,属十级伤残。
小亮的父母对此痛心不已,他们与电池厂家多次协商赔偿,然而电池厂家要么信誓旦旦的保证,自己是全国知名的大品牌,产品都是有极佳质量和标准,不会产生问题,要么就推诿是小亮自己买了假冒伪劣电池,拒绝予以赔偿。小亮的父亲董先生对此十分气愤,他打电话给中国快律网寻求帮助,快律网为其在十分钟内就推荐了湖南的陈律师。在律师的帮助下,小亮一家决定将某品牌电池厂家告上法院要求高额赔偿。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被告作为电池的生产者,当原告使用该品牌电池发生爆炸致伤后,虽提出了系假冒产品所为的抗辩意见,但不能提供证据证明爆炸电池确系假冒产品或者属原告使用不当,因此不具备免责的法定条件,爆炸致伤原告的电池应认定为被告生产的电池。据此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责令南孚电池有限公司赔偿原告医药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4.6万元。减去被告先行给付的1万元,余款应一次性给付。目前,赔偿金额已全部支付到位。
小亮的治疗费用和残疾赔偿费用终于有了个说法,小亮的父母对此不无欣慰,同时,他们也对快律网的优质服务表示了赞赏。
本案代理费优惠百分之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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