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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村委会:“快律网的服务比自己找律师方便多了,还很专业。”
作者: 佚名 来源: 网络 更新时间: 2008-10-22 16:42:53
村委会代表老吴高兴的对快律网客服人员说:“快律网的服务比自己找律师方便多了,还很专业。”原来,这是快律网为某村村委会找对了律师,解决了大麻烦。
2005年11月,某村委会与某科技公司进行口头约定,由某科技公司为该村安装电视加频道装置,保证原告在原有村村通接收8个频道的基础上再加收12个频道节目,其中包括中央电视台的3、5、6、8套电视节目。后某科技公司以村村通为平台,在该村的三个自然村落各安装了卫星接收装置。设备安装后,村民电视接收效果时好时坏,而且约定的3、5、6、8台根本无法收到。村委会多次找到某科技公司要求对问题进行解决。
2007年2月,某村委会为了提高收视效果又向某科技公司交纳17 460元,某科技公司为该村加装了几台设备。但收视仍达不到12个台,信号也依然不稳定,并且约定的中央电视台的四个频道仍无法收看。
本来一项惠民工程,却弄得大家都有些不快,村委会对此十分不满,在与某科技公司多次协商无果后,村委会通过网络联系到了中国快律网,希望能够找一名律师打官司。快律网为村委会在十分钟内就预定了北京的杨律师为其提供咨询。杨律师认为,卫星电视应由政府指定的公司特许经营,其他单位无权经营。该承揽合同应无效并退款。
今年5月,法院审理了此案,法院认为,虽某村委会和某科技公司主观认为双方口头约定为承揽合同,但合同实质包含了针对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的销售、安装及服务经营行为。根据国务院《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及实施细则的规定,国家对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生产、进口、销售、安装和使用实行许可制度。另查,中央电视台将3、5、6、8台授权给北京歌华有限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北京地区唯一代理商。综上,被告某科技公司所从事的经营行为应属法律特许经营范围,其违反相关的许可制度在没有经任何授权的情况下擅自从事了卫星地面接收设施销售、安装、服务经营。依规定,某村委会未经审批擅自加装卫星接收设施也违反相关规定。另外,某科技公司为某村委会安装电视加频道装置是以村村通工程为平台实现增收电视节目的,某科技公司借村村通工程进行经营行为,与村村通为政府福利工程的本质相悖。综上所述,法院依法判决原、被告双方承揽合同无效,某村委会返还某科技公司卫星设备、某科技公司返还某村委会197 460元。
某村委会对此判决十分满意,在快律网客户跟踪服务时,就有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本案代理费优惠百分之十。
2005年11月,某村委会与某科技公司进行口头约定,由某科技公司为该村安装电视加频道装置,保证原告在原有村村通接收8个频道的基础上再加收12个频道节目,其中包括中央电视台的3、5、6、8套电视节目。后某科技公司以村村通为平台,在该村的三个自然村落各安装了卫星接收装置。设备安装后,村民电视接收效果时好时坏,而且约定的3、5、6、8台根本无法收到。村委会多次找到某科技公司要求对问题进行解决。
2007年2月,某村委会为了提高收视效果又向某科技公司交纳17 460元,某科技公司为该村加装了几台设备。但收视仍达不到12个台,信号也依然不稳定,并且约定的中央电视台的四个频道仍无法收看。
本来一项惠民工程,却弄得大家都有些不快,村委会对此十分不满,在与某科技公司多次协商无果后,村委会通过网络联系到了中国快律网,希望能够找一名律师打官司。快律网为村委会在十分钟内就预定了北京的杨律师为其提供咨询。杨律师认为,卫星电视应由政府指定的公司特许经营,其他单位无权经营。该承揽合同应无效并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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