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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评审委员会以什么形式审理商标争议案件?
作者: 佚名 来源: 网络 更新时间: 2008-10-14 17:04:29
商标评审委员会审理商标争议案件实行书面审理,但依据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决定公开评审的情形除外。当事人参加商标争议案件的评审活动,应当以书面形式办理。商标评审委员会审理商标评审案件应当组成合议组进行审理。合议组由商标评审人员3人以上的单数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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